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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转帖]行业观察网络中立性博弈正酣 互联网格局难测

    http://tech.sina.com.cn/i/2006-07-20/20461048157.shtml


    行业观察网络中立性博弈正酣 互联网格局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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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20:46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从设计之初,互联网就是对所有人开放的,用户可以通过简单合理的定价收费标准来利用网络资源,轻松收发网络内容,而不必担心这些内容的网络流量级别会被降低。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平等地对待所有流量也是互联网具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个人、新兴公司、业界巨头相互平等。而现在,美国电信运营商正试图改变长久以来形成的行业惯例,围绕网络中立性原则展开博弈,他们希望对不同的网络流量实行相应的分级服务。这样一来,网络用户就可能面临两种选择:要么接受低优先级服务,要么接受更高的资费标准。




       



      6月8日,美国众议院以269票对152票的投票结果,否决了民主党支持的将网络中立原则写入联邦法律的议案,这一结果对Google、eBay和亚马逊等公司一直倡导网络中立的互联网公司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至此,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对立的双方都在斥巨资竭力游说国会,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环境。从目前情况的发展来看,网络中立之争将是自互联网被发明以来,通信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一次重大博弈,事关信息产业的利益格局。

      “网络中立”的由来

      所谓“网络中立性”(Net Neutrality),是指网络运营者(所有者)不得通过调整网络配置使服务产生差别,即平等对待所有使用该网络的用户。例如,不得以更快的速度传输自己的服务,也不得以类似的高速传输服务向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应用提供商额外收取费用。

      “网络中立”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当时,法律规定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互联网兴起以后,“网络中立”概念的自动延伸,运营商均不得对来自非本公司用户的数据,比如邮件、视频等设限。

      打个比方说,人们修建了高速公路,然后要求所有车辆都要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无论是奔驰还是夏利,都可以在这个高速公路上行驶。对于这项原则的支持者来说,他们认为这是保持网络自由与创造力的基本保证。而它的反对者则都是AT&T、Verizon和贝尔公司这样的电信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方面的巨头。他们认为自己作为商业公司,在建设网络的基础设施的同时自己的利益却被边缘化。《华盛顿邮报》援引Verizon公司高级副总裁约翰的话报道称,Google正在享受着本应由服务提供商享受的免费午餐。AT&T的首席执行官爱德华也表示,Google和雅虎正在利用互联网大发其财,认为这两家公司和他们的用户都需要为使用互联网接入服务而付费。美国的大型电话公司都希望通过增设一条“收费车道”来改变这种情况,他们希望给予付费数据优惠待遇,使之能够更快速地传输,即建立起歧视性的网络接入服务。

      业界各执一词 争相游说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VoIP服务提供商支持对网络中立进行立法,他们担心,自己的服务未来可能会受到网络提供商的歧视性对待。消费者团体Public Knowledge的总裁索恩表示,FCC的宽带政策无法确保网络中立性,由于Verizon公司推出了它自己的VoIP服务,它可能会降低Vonage公司(目前美国主要的VoIP服务提供商之一)的服务质量,但这又不违犯FCC的政策,只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一理念得到了Google、微软、Amazon、雅虎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支持。这些互联网巨头反对网络提供商收取额外费用,他们要求确保“互联网中立性”,即所有流量都应当被平等对待,不应当再收取额外的费用。

      大型的电信和有线电视公司等宽带网络提供商则反对将网络中立写入法律,他们表示,不会封杀网站和服务,只是希望保留对“快速通道”的收费权,宽带接入提供商已经在升级其网络方面投入了数以十亿计美元的资金。Verizon等厂商以及他们的支持者表示,人们的担心纯属多余,网络中立性会挫伤他们对宽带网络进行投资的积极性。

      2005年下半年,美国电信协会与AT&T、Verision、南方贝尔等运营商总共投入超过4000万美元巨资游说国会,试图推翻“网络中立”。运营商要求建立服务分级的新一代宽带网络,并请求向Google等内容提供商按服务级别收费的权力。微软、Google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针锋相对,也投入数百万美元游说国会议员,试图游说国会通过新法律,认为阻碍“网络中立”不利于创新、违背互联网开放公平的原则,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网络中立”,对违反“网络中立”的运营商处以50万美元的罚款。

      围绕网络中立立法之争,宽带企业与内容供应商不遗余力地在华盛顿进行游说,但宽带企业手笔之大,是内容供应商的3倍。AT&T等企业从1998年以来投资在议员身上的金额约为2.309亿美元,而Google、Amazon等企业则花了7120万美元。

      互联网未来:人人平等还是付费优先?

      有关网络中立性的争论已经将产业分成了两大阵营。支持的一方认为创建所谓的“快速通道”将会造成“信息领域的种族隔离”,电信运营商、有线电视公司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通过他们网络的流量,让网络服务提供商有区别地对待不同的流量可能会使大公司封杀消费者,限制消费者的自由。此外,建立“快速通道”还可能会抑止竞争。Google、eBay等互联网企业成功的原因是他们当初能够与其它公司“同台竞技”,而未来的互联网新创公司可能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本进入收费的“快车道”而过早地夭折。

      反对网络中立的一方则认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当能够提供分级别的服务,使他们和其他的内容、应用提供商可以提供质量有保证的音频和视频服务。这不会封杀任何服务提供商提供,或任何用户使用音频和视频服务,而只是意味着愿意通过付费确保服务质量的提供商可以如愿以偿而已。许多产业已经使消费者和提供商能够选择不同级别的服务,而且事实已经证明,对于消费者和提供商来说,这是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例如,英国的PlusNet就向用户提供了三种不同的服务计划,其订户和收入分别激增了15%和20%。

      5月24日,互联网先驱Tim Berners-Lee在爱丁堡举行的万维网会议上表达了自己对互联网中立性原则的支持。他呼吁要明确区分互联网访问和互联网内容。他表示:“如果有独立的互联网访问市场和独立的互联网内容市场,这对于我们所有人都更好,效率也更高。但是,美国的一些公司想改变互联网产业的现状,他们企图将互联网改造成这样:如果我想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台的节目,电视台必须付费才能够把节目传送给我。”他还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作为具有公众属性的互联网,我想没有一个人或者公司,有着高于别人的权力。对于那些网络铺设者来说,他们很容易忘记和忽视这个简单的道理,而将网络单纯视为自己的商品,而不是和教育、医疗一样涉及大众利益的公众产品,因此挂牌出售,出价高者得之。对此,立法是最有效的措施。网络中立性这一原则之所以重要,正是在于它关乎互联网的未来。”

      (刘长安 孙小宁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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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第二节《用Restlet创建面向资源的服务》
    第三章《REST式服务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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